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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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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妇的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8-17 03:12:08点击:588

  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需要而产生的债务。这笔债务既然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必须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财产的认定也是基于这个标准,离婚夫妇的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呢?下一步就是华荣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解答。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1.双方共同认可或共同借款的债务,或一方先借款,另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

  2.一方借款,另一方不认可,但借款人可以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也构成共同债务。

  3.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未借款人不承认,但债权人可以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债务人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目前夫妻共同债务常用的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对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其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主张夫妻一方债务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法律咨询:张某与妻子离婚一案已进入诉讼程序,经法院查明,在黄某夫妻生活期间,借款5000元用于子女入学费用。现在双方都不愿意承担这5000元的债务,因为他们债务。谁应该承担这笔债务?

  律师回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以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

  (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房屋等财产已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谁应该承担这笔债务,首先要判断这笔债务的性质。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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