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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纠纷

财产分割纠纷

不可以被传承的资产及财产权有什么?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28 02:09:40点击:517

  引言:不可以被传承的资产及财产权有什么?不可以被传承的资产及财产权能做继承公证吗?下列友情提示,不可以被传承的资产及财产权是无法做继承公证的,在其中有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民事权利、被继承人死前已处罚的资产等。下面为您详解。

  继承公证的主要简述

  继承公证是我国公正单位按照双方的申请办理,按照法律法规证实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具有遗产继承并证实其承继主题活动真正、合理合法。继承公证依据被继承人死前有没有遗书分成依遗产继承、依规定次序承继。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要求:第一次序继承者为被继承人的爸爸妈妈、另一半、儿女、在沒有第一次序继承者时由第二次序继承者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兄妹承继。

  不可以被传承的资产及财产权有: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民事权利。

  人身自由权包含:名称权、人身自由权、劳动权、侵犯名誉权、侵犯肖像权、荣誉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休息权等。

  民事权利包含:选举权、被选举权,观点、出版发行、聚会、结社、游街、游行示威权,民族宗教自由权,通讯随意、通讯奥秘受法律法规保护权,出任领导职务权,指责、建议权,投诉、控诉、举报权,支配权被侵犯获得的赔付权等。

  2、专归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财产权。

  包含:(1)我国、团体资产的所有权,包含:公共财物所有权、自留山、自留地、渔塘、种植园、滩涂地、流水、农场、大草原等的承包权及其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

  (2)承揽权、房产租赁权、用工合同中的劳务公司权、钱财托管权;

  (3)遗产继承、受赠与权、劳动者报酬权等。

  3、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资产。

  (1)我国、团体的资产;

  (2)被继承人死前已处罚的资产;

  (3)被继承人另一半的资产、婚前房产,夫妇夫妻共同财产中归属于另一半的一部分;婚姻生活续存期内承诺为另一半的资产;被继承人与家中其它人员的夫妻共同财产;家属的慰问金发送给金、日常生活补助金;被继承人的人身险合同书中确立特定收益人的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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