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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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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宣布和大 S离婚!大量的家庭财产如何分配?(律师告诉你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1-26 09:36:45点击:1260

汪小菲宣布和大 S离婚!大量的家庭财产如何分配?(律师告诉你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1月22日,汪小菲与大S官宣离婚,并已于近日办理相关手续。

  实际上,当日早间就有媒体报道,大S在11月初便递状诉请与汪小菲离婚,双方针对大S名下6亿余台币豪宅,及汪小菲“S hotel”3.5亿台币资产等,合计超10亿台币(约2.3亿人民币)财产进行分配,及子女日后相处模式等进行调解,且在法官主持下已有共识。

  事件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其中不乏关于“双方会对名下财产如何分配”、“是否存在一方分配更多的情况”等问题。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离婚时,会对名下财产如何分配?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夏阳阳对市界表示,一般情况下,中国大陆法系中的财产分割分为「协议分割」和「诉讼分割」,在时间点上又存在婚内分割,离婚时分割和婚后分割。也就是说,婚后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你我。

  不过,如两人存在协议约定,那便毫无瓜葛。关键点是,把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变更为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或把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变更为夫妻【按份共有】的房产。但原则上要根据是否有婚前协议或在购买后,夫妻是否有签署特殊的财产分配方案为准。

  至于离婚后的婚姻财产分配,依据《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也就是说,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汪小菲宣布和大 S离婚!大量的家庭财产如何分配?(律师告诉你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此外,如果一方存在通过不法途径侵害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在离婚时对该方可要求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存在法律规定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等过错行为时,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实际上,除通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其他的部分规定可让一方获得一定的补偿甚至赔偿:第一,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而承担更多义务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第二,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第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此外,中国台湾地区和大陆是否不同,存在一方分配更多的情况?

  夏阳阳称,中国台湾地区的协议离婚被称之为两愿离婚,需2名以上证人到场签名,向户政机关登记离婚。后经公证手续,至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两愿离婚没有设置冷静期,对双方而言采取此方法效率最高。相比之下,大陆设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

汪小菲宣布和大 S离婚!大量的家庭财产如何分配?(律师告诉你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财产分割上,中国台湾地区的夫妻财产制度是,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不过,这其中也会有些微的差别,在大陆一般而言,发生一夜情的一方不会算作财产分割中的过错方,但中国台湾地区则明文规定,夫妻无论哪一方只要与第三人发生性行为,即为过错方,且此也会成为法院判离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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