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婚姻生活加一个商业保险,用经济发展来制约彼此,可以始终不弃不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02 01:29:16点击:418

实例 范某和林某于2003年1月相遇,同一年7月完婚。在获得的前一天夜里,范某明确提出要签署一份“结婚协议”,目地是想给彼此的婚姻生活加一个商业保险,用经济发展来制约彼此,使彼此可以永


  实例

  范某和林某于2003年1月相遇,同一年7月完婚。在获得的前一天夜里,范某明确提出要签署一份“结婚协议”,目地是想给彼此的婚姻生活加一个商业保险,用经济发展来制约彼此,使彼此可以始终不弃不离。林某允许了。

  结婚后,因为彼此性情上具有很大差别,时有争执,情感慢慢冷漠,因此男性林某明确提出离异。范某即认为依照合同承诺,林某所按揭贷款的一套房屋属于范某全部。

  剖析

  人民法院经诉讼后觉得,该“结婚协议”对资产虽然有承诺,但这类附标准的订立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强制、严令禁止的要求,该协议书中对个人财产的获得以一方明确提出离异为前提条件,违反了在我国法律法规有关婚姻自由的基本准则,故应评定该协议书中对个人财产的解决承诺失效。因而,人民法院对范某规定房地产归其全部的申请不予以适用。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flfg/2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