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可向使领馆申请办理办理流程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02 01:29:30点击:384

双方均系中国人,且原在使领馆结婚登记的,可向使领馆申请办理办理流程。 实际规定以下: 所需有效证件及办理手续: 1.彼此被告方护照签证以及材料页的影印件。 2.彼此申请者登陆原

双方均系中国人,且原在使领馆结婚登记的,可向使领馆申请办理办理流程。

  实际规定以下:

  所需有效证件及办理手续:

  1.彼此被告方护照签证以及材料页的影印件。

  2.彼此申请者登陆原票记述事宜证明文件(3个月内合理)

  3.彼此被告方正本及影印件

  4.填好《离婚登记申请书》

  5.彼此被告方相片各2张(3×4cm)

  6.填好《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7.彼此就儿女,资产及负债难题达成一致想法的《》(一式三份)

  基本上花费(4个工作中日取):5000日元

  常见问题:

  1.彼此需要为具备彻底民事法律行为水平的中国人

  2.只审理原在使领馆依规缔约者.中国结婚登记者,须回中国办理离婚.

  3.彼此需要一同到总领馆申请办理离婚调解并签名取货。一方不同意离异,可在中国法院起诉。

  4.彼此同意离异,并对,资产及负债解决达成一致建议

  取货方式 :

  1.持《取证单》,于特定调查取证日早上9:15-12:00到使领馆领到。也可由他人代取。可是,假如《取证单》遗失的情形下,被告方应持附带相片的有效身份证件亲自来馆,并须申请办理相关办理手续。

  2. 假如收到电话通知需填补其它原材料时,在取货时需要先将资料交到对话框后才可领结婚证。(来源于:日本中文导报网)

华荣律师事务所网 www.lawtime.cn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flfg/2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