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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里哪些承诺属失效承诺?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06 01:23:15点击:355

离婚协议里哪些承诺属失效承诺?

离婚协议书是一种附标准、附时间的法律个人行为,这类民事法律关系个人行为只能在合乎所符标准时才可以起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具有以下标准的法律个人行为合理:

(一)侵权人具备相对的民事行为的工作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正;

(三)不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要求,不违反公共秩序。

离婚协议里下列几类状况承诺失效

一、离婚之后一定期内不可二婚

婚姻生活自由权是《宪法》、《民法典》授予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在没有违背婚姻法律、政策法规的条件下,中国公民具有婚姻生活的随意,不会受到别人干预。离婚协议书中承诺的限定二婚条文因违背法律法规而失效。

二、再结婚后不可再生孕儿女

生育权是法律法规的中国公民人身自由权,在没有违背我国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中国公民具有生孕与不生孕孩子的随意,不会因与其他人的商议个人行为而受限制。离婚协议书中承诺的严禁生孕条文,是对中国公民生育权的人为因素限定,违背了中国公民具有生育权的法律法规。因而,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严禁生孕的条文是没用的。

三、限制再结婚后所生孕孩子的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被继承人身亡后才进行的支配权,遗嘱执行人的承继资质只有由被继承人自身撤销,不可以由别人干预。除非是是被继承人以遗书的方式给予撤销某继承者的承继资质。因此,离婚后时限制一方再结婚后所生孕孩子的遗产继承,违背法律法规。

四、夫妇一共有房地产承诺归儿女全部

夫妇一共有房地产承诺归儿女全部,实则对儿女的赠予。涉及到房产的赠予,以申请办理使用权变动办理手续为标准。因而,若离婚协议书只承诺房产赠予儿女却不按时申请办理产权过户办理手续,任何一方悔约均可致儿女日后没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协议
五、承诺的儿女扶养费至儿女18周岁之后

抚养儿女是父母亲的法定义务,但该责任有时间限制,即在儿女18周岁之前,爸爸妈妈有养育文化教育孩子的责任,在儿女18周岁之后,若儿女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水平的现象发生,爸爸妈妈的法定义务自即日起消除。在儿女18周岁之后,爸爸妈妈对儿女的协助归属于自行个人行为,沒有法律法规的命令性牵制。除此之外依据法律法规,就算是在儿女18周岁之内,若爸爸妈妈一方经济发展情况比较有限,日常生活艰难,还可以规定减少扶养费的付款规范。

六、承诺资产所属的财物归属于无权处理的其他人的资产

夫妇彼此只有对自身的资产开展处罚,自然包含结婚前和结婚后的资产都能够在离婚协议书中开展承诺,可是不可处罚他人的资产。许多情况下,因为彼此欠缺法律知识,通常为了更好地某类目地或是赔偿另一方承诺我方或另一方爸爸妈妈等第三人的资产归另一方全部,因为对资产无权处理,因而那样的承诺一般评定为失效。这儿不涉及到授权委托关联或是追认的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必须 特别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夫妇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理应签署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理应写明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孩子抚养权、资产及其外债处置等事宜协商一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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