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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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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能够授权委托人吗?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09-13 02:23:37点击:353

一、离婚后能够授权委托人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要求:“被告方、法定监护人能够授权委托一至二人做为委托代理人。以下工作人员能够 被授权委托为委托代理人:

1、离婚纠纷律师、底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

2、被告方的直系亲属或是工作员;

3、被告方所属小区、企业及其相关社团组织强烈推荐的中国公民。”

被告方还可以授权委托一至二人做为委托代理人诉讼离婚,但务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由被告方签字或是公章的委托授权书,并务必记明委托授权和管理权限。

二、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1、到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到起诉申请办理。

一般是到立案侦查服务厅,由立案侦查服务厅开展核查,针对合乎立案条件的,给与立案侦查。假如彼此没有同地定居的,则按“上诉人就被告”的标准,到男人的所在城市提起诉讼。明确提出离婚诉状申请办理时,须出示下列有效证件:

(1)要求判断离异的民事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簿

(3)身份证件(临时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军人证、士官证、部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书。

2、经立案侦查服务厅核查合乎立案条件,准许立案侦查后,由立案庭传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交纳律师费(50元)。人民法院宣布审理案子。

3、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审理案子后,将案子移交民事诉讼庭,由民事诉讼庭开展案件审理。

4、民事诉讼庭受案后,向另一方传出法院传票,规定其在某些時间出庭应诉。与此同时,人民法院也通告出庭参诉。

5、彼此出庭后,由人民法院开展协商(这也是必经之路程序流程)。协商的效果有3种:

(1)经协商后彼此想要经营爱情的,则撤销提起诉讼,婚姻生活再次合理。

(2)经协商后,允许离异要求的,而且对儿女及资产难题提出正确处理的,则撤销提起诉讼,由彼此到结婚登记行政机关开展备案离异。

(3)经协商后,坚持不懈规定离异而不同意的,或协商一致但对儿女及资产情况的解决存在异议的。则由人民法院开展案件审理裁定。

6、人民法院根据开庭审判,做出准许离异或不准许离异的裁定。

总的来说,离婚案件归属于民事诉讼,夫妇一方不可以参与民事诉讼程序得话,诉讼离婚能够委派他人代理商。像离婚纠纷律师、法律工作者、自己直系亲属等,都能够变成离异委托代理人。因为诉讼离婚牵涉到离婚财产分割,被告方最好是或是找律师帮助,那样能够给自己争得到最高的权益,分多些资产。

在人们的日常日常生活,理应立即的留意相应的离婚诉状的要求及其离婚诉状的流程等,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大家应该特别注意的是保护自己的离异时的资产利益及其人身安全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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