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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财产分割最新规定(2021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1-30 10:17:56点击:545

  在夫妻关系中,最复杂、最有争议的是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有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原则上只有共同财产属于分割财产的范围。那么,婚姻法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是什么呢?

婚姻法财产分割最新规定(2021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有约定的从约定开始,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没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约定的,以夫妻双方的全部财产清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谁所有,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无效的。

  婚姻法财产分割最新规定(2021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原因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需要治疗重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三,养老保险的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另一方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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