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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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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开庭一方缺席可以判决离婚吗(离婚起诉开庭被告不到场)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1-12-29 10:00:38点击:451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家族的事情,结婚的原因各有不同,但离婚的原因大多离不开夫妻感情、婆媳关系等。民法典中设置了冷静期,就是希望婚姻双方可以相互理解和体谅,理性的面对和处理问题。但如果两个人确实无法继续一起生活,早些结束失败的婚姻也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但有些人不排除存在着“我日子不好,你也甭想好过”的想法,在离婚诉讼中采取消极对抗的做法,导致诉讼开庭无法正常进行,对于拒绝参加开庭的,可否缺席判决离婚,本文予以讨论。

起诉离婚开庭一方缺席可以判决离婚吗(离婚起诉开庭被告不到场)

  【法律咨询】罗女士咨询:我与丈夫高先生结婚三年,高先生结婚后与朋友在外地开了一家饭店,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我们之间交流也越来越少。高先生与他朋友开的饭店最终也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由于缺少足够的交流,我对婚姻已经无比失望,决定去法院起诉。起诉后,高先生一直采取的就是回避的态度,法院邮寄过去的传票等高先生拒绝签收,也拒绝参加开庭。请问,高先生如果拒绝参加开庭,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法律答案】

  【律师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的规定中,对调解的要求是“应当”,这说明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离婚诉讼过程中,存在着消极对抗的情况,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调解或拒绝参加开庭,为了避免有些人将消极应诉作为拖延时间的恶意手段,实践中也会存在缺席判决离婚的情况,离婚诉讼由于具有极强的人身专属性,如果一方不到庭,可能会导致无法查明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财产债务无法查清,孩子抚养权无法确定,因此,被告拒绝参加开庭的情况下,法院主要审查原告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具体如下:

  第一:被告存在严重家庭暴力;

  第二:被告存在重婚或婚外情;

  第三:被告有酗酒或赌博等恶习长期不改;

  第四:第一次未判决离婚,之后感情并未缓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但另一方拒绝参加开庭的,由于一方缺席,导致财产或债务无法查明,双方对孩子抚养态度也无法查明,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判决离婚,但财产和孩子抚养权会另案处理。也可以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根据原告的证据来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养。

  【案例结合】结合案例来说,罗女士如果要起诉离婚,在高先生拒绝参加开庭的情况下,罗女士需要提交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例如能够证明高先生长期不归,分居多年,两人感情无法再继续的相关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罗女士第一次起诉被法院驳回,罗女士可以在分居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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