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不需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在公证处公证是否生效)
离婚一直都是个沉重的话题,更沉重的可能是各种因离婚引起的纠纷。一般情况下,离婚可以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其中协议离婚最为常见。那么离婚协议书要做公证吗?
离婚协议公证一般指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公证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双方以及其家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和社会矛盾。同时,公证机构还会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协议的合法性,以防协议因不真实、不合法而失效。由此可见离婚协议公证的重要性
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书需要准备的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如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2、申请人户口本(如在国外的,应提供护照(出境日期及有效签证);申请人是港、澳、台居民的,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
3、申请人持有的离婚证;
4、申请人持有的离婚协议书。
在哪里进行公证?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出生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
但是,国内公证后的文件一般适用于国外,所以并不一定要在当地做公证(除特殊情况),全国范围正规公证处皆可进行公证。
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的程序?
1、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
3、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4、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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