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之前的房子算婚前财产吗(婚前财产怎么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登记前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除非财产的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否则,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并没有权利请求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如果该房产是双方在结婚前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买的,那么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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