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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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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上海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05 09:55:23点击:428

  律师回答

  办理离婚证,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双方都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

  2、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双方都需要携带自己的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双方每人一份,离婚登记处一份;

  5、双方各提供2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离婚采取双方自愿原则,如果就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重新商议,达成一致。

  法律依据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及财产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证上加盖条形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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