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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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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诉讼中《离婚意见书》书写方式(离婚意见书和离婚协议)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10 09:42:01点击:629

  尽管在涉外离婚诉讼中,海外当事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有时由于法官需要就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解当事人的意愿而要求其提供一份离婚意见书。据这位离婚律师处理涉外离婚诉讼多年的经验,我们认为,一份合格的离婚意见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涉外离婚诉讼中《离婚意见书》书写方式(离婚意见书和离婚协议)

  一、当事人是否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这一点,法官常常会让海外的被告提出关于这一内容的意见,而这一点对于在国外的原告并不适用。因为原告提出诉讼时提出的离婚诉讼已经包含了关于离婚意愿的表达。要不然,我们将不再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孩子的抚养权。尽管原告将在离婚诉讼中就子女抚养费问题提起诉讼,但随着诉讼的进行,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改变意愿的可能性。这类案件中,律师虽然有权代表当事人依法表达自己的意见,但仍有一些法官出于审慎的考虑或会要求身在国外的当事人提供专门的“离婚意见书”。

  三、离婚财产的分割与债务承担。不作过多的解释,与以上第二项相似。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涉外离婚诉讼中,《离婚意见书》需要在所在国进行公证,核证手续并进行翻译之后才能提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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