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到庭可以吗(一方拒不到庭可以判离)
近几年来,由于疫情的爆发,许多人的旅行受到了相应的限制,尤其是居住在高风险城市、地区和国家。而且这个时候,我们在各大媒体上最常见到的词就是“封城”“封城”“封城”等等。一些人在这样的两难处境下变得更亲密,而另一些人则变得更疏远,在婚姻问题上也一样。
其间,有不少人问我:“陈律师,我不能回国,请问如何起诉离婚”“我被封锁了,出不去,怎么办?”“我需要在酒店隔离一段时间,赶不上开庭时间,怎么处理?”许多人会担心,如果不出庭,法庭会驳回控告,又担心努力白费,要等到六个月后才会提起诉讼。在这样的特殊情况面前,有没有办法解决?
回答:“有的,不用担心!即使是我们也曾经处理过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都不出庭,但是最后法庭还是可以审理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中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外,仍然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由于离婚纠纷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所以离婚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出庭参加庭审,而且代理人并非当事人本人,不能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感情,因此裁判会就感情是否破裂的问题向双方发问,了解真相。另外,即使你委托律师,法院也可以以当事人不出庭为理由,撤销处理。只有例外的时候,我们可以用书面的方式来表达,所以不要把自己的想法归结为“只要我提出书面意见。”
有一起案件中,小强本人在办理离婚纠纷时,因临场前不能分身,情急之下误读该规定,以自己有特殊情况为理由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提交法官。而最后法官以当事人不在场审理,直接按撤诉处理。后来,小强很不理解。
你觉得小强在这个例子里有多少错误呢?有四个错误。
该条款首先明确指出,只有在诉讼代理人存在时才可适用本条款。一般来讲,即使你没有出庭,也得找个代理去。
庭审之前存在“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庭审。离婚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般都应出庭,只有在极端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不出庭。另外,我们这次疫情问题也属于特殊情况之一,还有一些原因是出行不便,出入境受阻,感染传染病等不能参加庭审的原因。
确实因的特殊情况才能不出庭。许多人都忽视了这个问题,即所谓的特殊情况应由法官批准。怎么这样说?由于审判活动由法官掌握,如遇紧急情况,法官可选择延期审理,因此,不要想当然出具书面文件而不出庭。此时,律师必须与法官进行沟通,以使法官了解我们当事人的情况,从而使法官能够同意一方不出庭,而不必仅仅直接提交一份书面文件。
本文件并非一份简明扼要的意见。在法官看来,只有律师才能出庭,律师才能真正表达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非当事人本身。不过也有人会说,如果要确认当事人的意思,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就可以通过录像,电话等等。但是由于技术的发达,许多电子信息都有缺陷,甚至是伪造,所以裁判们不能直接确认信息源的真实性。那我们怎么做才对呢?为此,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公证,确认其真实意思。如为外籍人士,也需到使领馆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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