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可以异地起诉离婚吗(异地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18 09:39:32点击:502

  许多夫妇外出工作,在其他地方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从而导致离婚。异地诉讼离婚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

可以异地起诉离婚吗(异地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一、异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吗?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二、异地起诉离婚有哪些情况?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双方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者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一方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

  2.一方或双方被监禁或劳动教养。

  (3)其他情况。

  1.在中国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居住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不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缔结地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三、离婚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住所不一致的,由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还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住所的,由原告起诉时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开家乡工作一年以上的,要求离婚的原告应当向另一方住所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只有一方离开,未离开的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起诉离婚。如果原告不知道另一方现在住所,可以通知人民法院离婚。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