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二分之一产权房子怎么执行(离婚判决房产各一半怎么执行)
离婚诉讼当事人只有一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赔偿对方。法院能否责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一半的产权?我们认为这样的判决是不合理的。
这所房子的性质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离婚诉讼不分割,双方实际上仍然处于共同共同状态。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的典型状态。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人的一半。因此,如果判决是一人的一半,事实上,判决只决定从夫妻共同所有权到分享所有权,这并不能解决夫妻离婚后实际面临的生活问题。
因为,对于共有人来说,仍然存在谁实际控制和使用房屋的问题。当事人能够协商解决的,人民法院无需作出判决。
但由于双方经济能力不足,无法补偿对方,无法达到协商解决的目的。在当事人明显失去共同基础的情况下,如果人民法院强制判决按份共有,可能会造成新的矛盾和纠纷。
因此,我们认为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中不宜采用判决当事人离婚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产权。
可参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共有人同意不得分割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要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随时要求分割,共有人可以在共有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要求分割。
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一百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如果达不到协议,共有房地产或动产可以分割,不会因分割而减少损失价值,则应分割实物;如果难以分割或因分割而减少损失价值,则应分割折扣或拍卖以及出售获得的价格。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