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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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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怎么计算(婚后财产增值部分计算)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1-20 09:56:37点击:642

  律师在处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问题时,往往会遇到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中规定的三种解决方案是:第一,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婚前购房者),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一方应当赔偿双方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升值部分。

房子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怎么计算(婚后财产增值部分计算)

  由于房价在不断变化,近年来房价往往在上涨。同时,法律对上述规定中相应升值部分的计算起始时间尚不明确。因此,在全国各地法院分割离婚房产时,有两种计算方法——从结婚开始计算相应的升值部分,从婚前购房开始计算。

  根据离婚律师的理解,主张从结婚开始计算升值的主要原因是对方在结婚前与房屋无关。如果将婚前产生的升值部分计入补偿,则不公平,不符合按照对房屋贡献考虑补偿金额的原则。

  离婚律师同意从婚前买房开始计算升值的方法,因为虽然婚前有一部分升值,但这部分升值与婚后偿还的贷款有关。举个简单的例子:男方婚前以总价100万元的方式买房,其中贷款40万元。买房后一个月还没来得及还贷,就登记结婚了,结婚的时候房子已经涨到了120万。婚后双方共同还清贷款。离婚时,房子价值200万元。可以看出,贷款占购房款总额的40%,婚姻升值的20万元中有40%,即8万元是男方婚姻时贷款或负债带来的。既然女方婚后帮男方还清了债务,怎么能说婚前相应升值的8万元与女方无关呢?由此可见,第一种计算方法认为,女方对房屋的贡献不包括婚前升值。

  综上所述,婚姻律师认为,在分割婚后偿还的贷款和相应的增值部分时,应考虑婚前增值部分。因为这部分增值显然与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直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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