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房产分割)
我们处理的离婚案件大多涉及房屋分割。在过去在过去两年的接待和离婚案件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房屋分割问题。
今天我说的是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的房子,房子增值部分归属。
这是夫妻离婚如何分割房地产的典型纠纷。我们需要找出两个问题。
一、房屋是属于买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房屋婚后增值部分,属于买方个人所有,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个问题。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房子还是买方的个人财产。
房屋买卖属于房地产交易,买受人需要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屋款项。到房屋管理局登记房屋产权,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买受人在法律意义上取得房屋所有权。
因此,从物权的角度来看,一方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屋仍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在实践中,法院遍认为,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部分房款的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房屋证的房屋,是买受人的婚前财产。
配偶一方一起偿还贷款只是夫妻离婚时产生的新债务关系,并不参与以前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第二个问题。
确定房屋增值部分属于一方或双方,需要分析房屋增值的原因,以确定增值部分的性质和所有权。
1.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房屋进行装修了装修和维护,房屋将增值。根据民法理论,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屋增值只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那么增值部分属于买方。
3.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配偶一方对共同还贷金额及相应房屋增值部分享有补偿权。婚后房屋的增值体现了配偶一方的贡献。因此,法院一般会判定婚后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应该分成两半。
由此可见,如果基于婚后夫妻贡献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基于房地产市场变化引起的增值属于买受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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