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判给一方,对方还是监护人吗(孩子判给男方女方有监护权吗)
我相信很多当事人对监护权和监护权的概念不是很清楚,所以他们不仅在离婚诉讼的法庭上表达不准确,还误以为离婚时失去孩子的一方也失去了监护权。对于这种理解,离婚律师认为确的。
监护权是指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行为能力人的监督、保护和管理权利,限制其人身和财产权益。具体到离婚案件,往往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相关权利。监护权是指父母照顾、保护和抚养子女的权利。
与监护权不同,夫妻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虐待或者对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可见,即使孩子在离婚时被判给对方,对方也只会失去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但他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有监护权,不受离婚的影响。
正因为如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发现对方不适合直接抚养子女的,可以根据监护人的资格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并要求法院判决将子女归自己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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