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以一次要完吗)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一些当事人希望在离婚时一次性支付赡养费,以防止今后与对方发生争议,或少处理对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然而,往往适得其反。离婚后,由于各种新情况,抚养子女的一方再次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这个要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关于上述问题,离婚律师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对待,特别是儿童需求的变化。一般来说,如果离婚后对子女抚养费的需求没有新的变化,负责抚养的一方只是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以子女的名义增加抚养费,法律通常不支持。但是,如果离婚后物价明显上涨,或者一次性支付的赡养费明显较低,甚至在正常支出中耗尽,子女可以再次要求对方增加赡养费。
例如男女离婚时,孩子只有2岁,双方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7万元至18岁。通过计算,不难发现孩子每月的实际抚养费是365元。这个数额显然不能满足生活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孩子的日常需求(北京目前的最低标准是每月900元),所以离婚后,孩子仍然可以要求男方每月补足535元的差额。需要注意的是,除非男方同意,否则需要补足的部分只能按月支付,不能一次性支付。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