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隐瞒房产法院如何判决(离婚协议隐瞒自己的房产)
律师接到了一名女子的咨询电话。这名女子于10年前与该男子签订了离婚协议。在如何分割离婚财产的问题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在北京朝阳区购买的共同房屋属于该女子。
现在双方已经离婚近十年了。这名女子突然听说这名男子在离婚时隐瞒了另一所房子。这所房子目前的价值约为1000万元。在这方面,女士当然希望继续分割房子,但感觉房子实际上被对方隐藏和控制了这么长时间,加上听说协议离婚后一年可以对方欺诈财产分割,现在双方离婚已经十年了,法律会认为房子已经成为对方的个人财产吗?你不支持你的离婚房屋分割请求超过一年吗?
对于这位女士的上述担忧,这位离婚律师认为这是不必要的。首先,虽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后悔财产分割的欺诈行为,但今年的计算期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有欺诈行为开始。在这种情况下,这位女士刚刚得知对方隐瞒了所涉及的房子,所以她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其次,所涉及房屋的所有权不受法律时效的限制。举个简单的例子:A把所有的玉都交给B保管,十年后A仍然是玉的所有者,B永远不会成为玉的主人。
此外,该女子离婚时分割的房屋不涉及诉讼的再分割。因为离婚协议中双方已经约定了房子,所以是有效的。
综上所述,虽然这位女士已经离婚十年了,但她不仅可以保住现有的房子,还可以继续主张分割隐藏的房子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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