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否约定将唯一房屋给孩子(离婚房产给孩子的协议)
法律咨询王女士咨询:我和高先生结婚生了一个男孩,但两人关系不好,我和高先生很溺爱孩子,但两性格不同,离婚,我们都想给孩子唯一的房子,想咨询,我们可以同意离婚协议给孩子?
律师意见王女士和高先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把房子给孩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债务处理的规定,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争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律师分析】从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达成的,双方可以在协议中自由处分名下的资产。夫妻双方将财产免费赠与子女,可视为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赠与。
需要指出的是,当婚姻关系终止时,基于诚信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撤销赠与,父母无权简单地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
【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如果一方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孩子成年后可以起诉不配合一方,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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