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有权利要回彩礼钱吗(离婚要还男方彩礼钱吗)
【文章简介】近年来,生活条件大大改善,彩礼价格也随之上涨。在一些地区,甚至有讨价还价的习俗。随着婚姻的快节奏,闪婚和闪婚也出现了。在这个过程中,彩礼的返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
【法律咨询】咨询律师是乔女士。她来律师事务所时眼睛红肿。咨询时,她经常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突然哭了起来。她在这里遇到了一件让她非常痛苦和尴尬的事情。她在一家公共机构工作,32岁。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黄先生。黄先生也34岁了。约会几次后,乔女士对黄先生并不满意,但她觉得自己太老了,到了必须结婚的年龄,父母也见面了,感觉很满意。双方邀请亲友订婚酒。订婚后不久,乔女士和黄先生就拿到了结婚证。双方同意领取结婚证一个月后办理正式结婚仪式。根据当地习俗,黄先生给了乔女士8.8万元的彩礼。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乔女士和黄先生住在一起,开始准备结婚礼仪。然而,让乔女士惊讶的是,黄先生背着前女友和来往,去黄先生前女友的城市找她。后来,乔女士在黄先生的口袋里发现了黄先生的往返票。黄先生承认,但黄先生说他只是一个普通的朋友。乔女士和黄先生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黄先生打了乔女士两巴掌,让乔女士滚。在争吵过程中,黄先生有意无意地提到要求乔女士归还彩礼。乔女士咨询律师,如何处理彩礼?
乔女士不必归还彩礼。
【律师分析】根据习俗,彩礼一般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产,一般金额较大。相应的术语是嫁妆,是女方父母为女方准备的财产。彩礼是有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婚姻为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婚姻行为没有被触发,有条件的法律行为就不会被触发。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退还彩礼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接受彩礼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双方也会住在一起。此时,法律不支持退还彩礼,因为赠与的前提条件已经被实际触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婚姻保护仍以登记为准,民间习俗的婚姻仪式不是判断婚姻与否的标准。
现行法律对彩礼的返还给出了三个条件:未婚、婚姻登记后未住在一起、婚后闪离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因此,结合案例,乔女士已与该男子登记结婚住在一起,男方不具备返还彩礼的情况和条件。
彩礼能否退回作者讲解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3)婚前付款,给付人的生活带来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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