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能在不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流产吗(女方不经过男方同意打胎犯法吗)
【本文简介】婚姻期间,女方决定单独堕胎,男方是否有权阻止女方。这个话题确实值得我们讨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给出了结论性意见。
最近,一位当事人的咨询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一个同事最近和妻子关系不好。原因是女方发现第二个孩子意外怀孕后,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女方自己去医院堕胎。这让我想起了刚当律师的时候,一个年轻人来问我的问题。他还没有嫁给女孩,但他尝到了禁果。后来,他发现自己怀孕了。男孩想要孩子,但女孩坚决不想要孩子。男孩问如何防止女孩堕胎?
老规矩,先说答案,男方无权阻止女方。
有了这个答案,我们开始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首先抛出一个概念。
什么是生育权?
生育权是公民决定是否生育、如何生育、如何生育的自由权。
根据常识分析,女性拥有生育权是正常的,关键是男性是否也有生育权,这在法律界存在争议。
有一种观点代表了大多数男性同志的愿望对于生育结果,双方共同参与,无权单方面终止。一方终止的,应当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地出台,将这个问题引向了比较清晰的答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夫妻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答案比较清楚,女方可以单独终止妊娠,无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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