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可以要求妻子赔偿吗(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
李先生咨询:10年前,我和妻子结婚后,妻子带我去见前男友。结婚一个月后,我妻子怀孕了,我当时并不怀疑。2014年6月,我妻子提出离婚,我问她想和前男友复合。我怀疑,偷偷地拿着儿子的头发做亲子鉴定,结果儿子不是我自己的。我能向妻子追偿10多万元,并要求他的精神损害赔偿吗?
律师意见您好,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诚、尊重;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人,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配偶与他人同居;(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男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能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答复》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奸生子,隐瞒真相,另一方被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被骗方要求退还的,可以酌情退还;至于被骗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付的抚养费是否应该退还,因为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进一步研究。
律师分析您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已支付的赡养费或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奸生子,隐瞒真情,另一方被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被骗方要求退还的,可以酌情退还;同时,也可以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你和你的儿子将来有义务赡养你,因为他们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养父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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