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王女士咨询:我丈夫和我想买房子,婆婆同意付20万首付,我们还贷款,婆婆同意房产证也写我的名字。我听说这对夫妇的父母买了房子,即使是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只支付首付款,对方也无权在离婚时分享财产。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意见你好,房子属于你们夫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婚后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给子女一方的赠与,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双方购买的房地产以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分享,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免费给予受赠人的财产,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需要依法登记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律师分析如果财产以你丈夫的名义登记,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因为你的丈夫和父母愿意把你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是给你夫妻的礼物,房子是你们俩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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