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家暴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家暴协议书怎样有法律效益)
童女士咨询:我和丈夫王先生于2013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我们签署了一份夫妻协议,协议规定:如果王先生作弊、家庭暴力等行为,必须向我支付10万元的赔偿金。婚后,我们的关系还可以。后来,王先生养成了赌博的坏习惯,不关心家人,经常打骂我。我现在想离婚,你能要求王先生赔偿我10万元吗?
律师意见:您好,您可以要求王先生赔偿1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配偶与他人同居;(三)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律师分析:你与王先生签订的《夫妻协议》是您自愿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视为合法有效的协议。协议约定的赔偿条件和具体款项,可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依法有家庭暴力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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