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可以在上海办理离婚吗(外地人能在上海离婚吗)
双方均为非上海户籍公民。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通常需要将相关信息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但考虑到大部分公民在异地长期工作,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的,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出具离婚证明。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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