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怎么算(离婚抚养费标准)
前言离婚后母乳喂养的子女,以母乳喂养母亲为原则;母乳喂养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孩子离婚后的抚养费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上述比例。子女抚养费金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情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30%计算。负担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当年收入或同行业年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数额。
③有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可适当增加。
离婚后如何计算孩子的抚养费。
一、确定儿童抚养费支付金额的一般原则。
1.儿童实际需要原则。
中国婚姻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父母离婚后,受伤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中确定赡养费金额时,法官一般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并参照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父母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显著下降。
2.尊重父母的共同意愿,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孩子和父母住在一起,对方都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经平等协商,父母可以就抚养费、支付期限、支付方式、问题处理方式等达成协议。协议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批准。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法院在父母达成协议的基础上仍有审计义务。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明显过低,子女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者协议中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批准。
二、儿童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确定。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如果有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到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金额,参照上述比例。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为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然而,上述赡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到儿童实际需要原则的限制,因为未与儿童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的赡养费金额只要满足儿童的实际需要,如果支付能力超过,可以适当提高赡养标准,也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但提高的标准不应无限。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对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计算赡养费,使赡养费的计算金额可能达到每月数十万元。数百万元,远远超出了儿童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赡养费案件时,一般不支持上述情况,因为它偏离了赡养费的立法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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