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拆迁房怎么分割(离婚后拆迁还能分吗)
在今天的婚姻关系中,无论原因如何,离婚通常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形式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协议离婚时,会就共同财产和子女监护权达成具体协议。那么,如果离婚后的财产被拆除,如何分配拆迁资金呢?
我们以前的一位客户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客户和妻子已经结婚多年了,他们的关系不是很好,多年来一直在争吵。后来,我们在今年年初就离婚达成了协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达成了具体协议,房屋属于客户,其他财产属于妻子。后来,客户居住的地区受到了当地开发商的青睐,后来开始发布公告,挨家挨户通知居民拆迁。妻子知道这一点后,回来找客户,想分割拆迁后的拆迁款。客户以双方离婚并分割财产为由,财产属于客户自己。因此,妻子不能分割任何拆迁款。
然而,妻子坚持要求分割拆迁款。由于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夫妻双方不得不以诉讼的形式由法院审理。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案例都有自己的想法:有人认为,虽然妻子和丈夫已经离婚,但房子曾经属于两个人,妻子有权要求分割相应的拆迁款。有人认为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分割了离婚财产,丈夫拿到了房产,即被拆迁人只有丈夫,妻子没有理由要求分割拆迁款。
要对上述拆迁款的分割进行具体分析,应对财产所有人进行具体确认:
1.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夫妻是否离婚,只要属于共同财产,被拆迁人就是夫妻,相应的补偿受益人也是夫妻。因此,如果财产被拆除,夫妻双方需要就拆迁款达成具体协议。至于具体分割,双方应进行具体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以诉讼的形式审理。
2.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进行了离婚登记,并就夫妻财产达成了分割协议。因此,财产属于哪一方,哪一方属于被拆迁人,另一方无权分割拆迁款。也就是说,在夫妻财产分割中分配给财产的一方,可以享受全部拆迁款。对于未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另一方,没有理由分割拆迁款。
结合上述情况,由于夫妻双方已登记离婚,双方已就夫妻财产分割达成具体协议。因此,由于丈夫已取得财产所有权,离婚后财产拆迁的拆迁资金属于丈夫的个人所有权。因此,妻子没有取得财产所有权,也没有分割拆迁资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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