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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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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彩礼能不能要回来?结婚两年(拼命赚钱给彩礼,两年后离婚,彩礼该怎么办)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4-11 09:56:26点击:599

  男方父母拼命挣钱给女方父母做彩礼,然后两年后离婚,彩礼该怎么办?

  看到这样的问题,想想经常遇到的案例,这样的案例很多,有些案例两个人甚至没有两年,可能生活几个月离婚,我和朋友聊天,说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专门做这个行业,欺骗了许多年长的年轻人,例行公事是:知道很快谈论婚姻,先要求巨额彩礼,然后拿到结婚证,婚后找各种原因造成情感摩擦,最后离婚!彩礼没有还,拿钱离开,听说这个女人骗了很多钱,朋友问我,这种情况构成了欺诈吗?说实话,真的很难调查对方的欺诈罪(虽然感觉是欺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很难立案,因为双方都拿到了结婚证,婚后因为各种原因离婚,和彩礼,计划结婚人消失欺诈,或者很不同!

离婚彩礼能不能要回来?结婚两年(拼命赚钱给彩礼,两年后离婚,彩礼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办?

  先看《婚姻法》第十条的解释:当事人要求返还按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支付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这个解释中可以看出,结婚后,离婚时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原因是他们真的没有住在一起,另一个是生活困难。其实结婚两年了,肯定有同居(即使真的没有,也很难证明),当事人还是可以生活的。所以离婚的时候很难退彩礼!

  对于上述情况,部分省级高等法院也考虑到,如江苏省高等法院发布了最新的《婚姻案件审理指南》(2019年7月发布)

  第八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彩礼应退还吗?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退还彩礼吗?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款规定的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是针对双方共同生活的情况。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原因、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金额、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双方经济状况,决定是否返还。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当事人主张返还彩礼的,可以根据离婚过错、共同生活时间、彩礼金额、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确定是否返还。

  根据江苏省高等法院的规定,双方都取得了结婚证,在共同生活时间短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张退还彩礼。然而,短时间的概念是智者见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但至少有办法解决上述问题!

  这里多说一句,婚前多沟通了解,谨慎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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