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夫妻都不要孩子怎么离婚)
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总能看到夫妻为了争夺孩子的监护权而争夺隐藏,但也有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互相推球的情况。
其实,把孩子当成盈利工具的当事人并不少。我们在处理这类当事人的案件时很生气,但也很无奈!
在离婚冷静期实施之前,我们的团队律师处理了一起案件。原来,男女双方都说要同意离婚。结果,没有人想要孩子。当他们到达民政局时,民政局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也没有办法向我们提起诉讼。
更没想到的是,为了不生孩子,女方在起诉过程中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开庭时,他告诉法官,我目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你不能把孩子判给我。我真的不能养活他们。
目前,我们有点无语,但我们更爱这个孩子。作为父母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孩子有什么问题?就在不久前,我们收到了另一个案子。
女方说照顾孩子不方便,言语透露孩子不容易再婚;那人告诉我们,他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接孩子和照顾孩子。
在律师的通知下,两人从家里吵到律师事务所,从准备离婚到开始办理手续的核心矛盾很快就解决了。
解决办法很简单:离婚时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也就是说,如果夫妻不私下协商,处理孩子的问题,即使在法庭上,法官也不会判决双方离婚,也会给予非常严格的教育!
夫妻关系问题,解除婚姻,这没有问题,但如果损害孩子的权利,比如不想要孩子,或者没有人关心孩子,那么无论协议还是诉讼,都不能顺利离婚,甚至严重,可能构成法律遗弃罪。
因此,如果你想顺利离婚,你必须首先确定孩子的问题。法院有两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第一种是直接判决不允许离婚,当两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什么时候开始离婚诉讼,然后开庭。
第二种是法院会裁定暂时由一方抚养,一般会让夫妻之间有条件的一方先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这里的能力和条件是指哪一方的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可以更好地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然后根据孩子的年龄、当前的共同生活、经济条件、性格、职业等因素来判断。
如果定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判决后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遗弃罪,甚至可以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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