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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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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拆迁的拆迁款安置房离婚要分割吗(婚前拆迁的房子离婚后可以分吗)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17 10:43:28点击:561

  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家里遇到了拆迁,被拆迁的房子是小张婚前个人名下的财产,离婚时,拆迁补偿金和安置房需要分割吗?

  首先,要看拆迁政策是否与人口因素有关?

  与人口因素无关的拆迁政策。

  拆迁补偿只是对被拆迁财产的补偿。根据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时间的不断而转化为婚后财产,但仍然是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前拆除房地产,因被拆除房屋而获得的拆迁补偿利益是其婚前财产的转换,属于其个人财产。

  然而,拆迁补偿不仅包括被拆迁房屋的补偿,还包括搬迁费、拆迁奖励、过渡费等。这些费用是对被拆迁户全家的补偿。一般来说,法院会将其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离婚时,即使拆迁政策与人口因素无关,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部分在离婚时也不能提倡,但可以要求分摊拆迁费、拆迁奖励、过渡费等费用。

婚前房产拆迁的拆迁款安置房离婚要分割吗(婚前拆迁的房子离婚后可以分吗)

  人口因素与拆迁政策有关。

  在许多地区拆迁时,应根据被拆迁人数确定每人享受多少平方米的优惠购买面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人口因素造成的安置房面积补偿一般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分割。在分割时,他们享有自己的购买面积,但与实际获得的安置房面积不同。此时,他们可以给予折扣补偿,多退少补偿。

  二、要看购买的安置房是否使用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一种情况,在购买安置房时,没有使用补偿,或补偿不足以购买安置房,除了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安置房。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购买的安置房屋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安置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分割时,应考虑购买指标的经济价值和资本金额,并根据贡献程度确定分割比例。

  第三,婚后,父母拆迁时,夫妻一方的财产权益如何分割?

  父母给予夫妻一方的财产权为两种形式:一是将被拆迁房屋的部分面积赠与子女,子女应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第二种形式是父母与拆迁单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父母将获得的补偿或安置房交给子女。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后获得的财产原则上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除非父母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并明确赠与财产属于子女之一。因此,如果父母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以上述两种形式将财产赠与子女,原则上是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除非父母与子女签订赠与协议,明确赠与的拆迁面积或补偿,并在安置房期间赠与子女一方。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由于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到领取补偿,拿到安置房,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的周期较长。

  很多时候,离婚时,安置房没有实际取得或者没有办理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处理安置房。因此,当事人有几种选择:一是放弃分割安置房,要求分割补偿或者扣留安置房的购房款,或者取得安置房补偿购房指标的经济价值。第二,如果你先离婚,你将分割你可以分割的财产,然后在实际获得安置房后再分割。第三,通过协议离婚或调解离婚,可以分割安置房等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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