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离婚房产纠纷处理办法?(离婚房屋纠纷的新法律)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5-26 09:51:17点击:439

  离婚时,双方就房地产出资和贷款偿还金额达成一致,是否可以确定双方就房屋分割达成一致?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贷款偿还金额的所有权,但他们没有就房屋的具体所有权或具体分割方案达成一致,因此,一般来说,双方不会就房地产分割达成协议。

  房屋产权登记为夫妻双方和父母一方。离婚时,约定夫妻一方(父母未登记为财产所有人)在收到房地产的一定折扣后删除名称。这个协议有效吗?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数较多,所有产权登记人应在离婚时共同协商房地产分割。但是,如果有协议,如果夫妻一方放弃其产权并获得部分折扣,则同样有效。如果事后获得折扣的一方声称取消该协议是不公平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离婚房产纠纷处理办法?(离婚房屋纠纷的新法律)

  夫妻婚后贷款购买房产登记为夫妻二人,如何计算可分割财产的价值?

  对于不涉及他人财产分割的房屋产权,一般根据双方出资的比例,照顾妇女、子女、无过错方等原则,判定财产属于一方,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

  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另一方贷款购买房产并以双方名义登记,如何分割?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以结婚为目的的房地产,未约定共有股份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于一方支付首期款和另一方贷款的情况,结合婚姻期限对还款金额的影响,如果婚姻期限较短,贷款出资方对房屋出资的实际贡献很小,取得产权的一方支付的首期款加上补偿另一方的折扣和未支付的贷款总额将超过房屋现有价格,这对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明显不公平,因此,在分割时,应适当降低对另一方的产权份额比例。

  夫妻一方以自己和父母的名义购买房屋,但实际的房屋抵押贷款由夫妻共同承担,如何确定对方获得的赔偿?

  根据《婚姻家庭编辑司法解释一》的有关规定,无论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人是否只是一人,只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另一方应赔偿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但是,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的产权是夫妻一方及其父母的情况,在确定赔偿金时,还应考虑夫妻可以共同享有的房屋增值利益,以及婚姻中夫妻偿还的贷款本息与产权登记人对房屋所有贡献的比例相比,以确定共同偿还贷款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述,离婚房地产的分割一般有三种方式:股份共享、定价补偿和价格变动补偿;分割时,法院将从住房登记、是否有协议、出资构成等方面考虑分割比例,以达到公平。如果你想更好地解决房地产纠纷,你可以找一位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4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