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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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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可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5种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情形)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6-01 09:40:19点击:408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否会决定是否批准离婚,取决于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具体来说,法院将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离婚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和解的可能性。

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可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5种法院调解无效准予离婚情形)

  当然,我有点笼统。毕竟,每个人的婚姻状况都不同,存在的问题也不同。那么,如何判断他们的情况是否符合法院批准离婚的标准呢?

  结合法院的司法实践和我们丰富的办案经验,如果法院调解无效,当事人之间存在以下15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准予离婚:

  1.配偶与异性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一方经常殴打另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注意双方因学业、工作等原因分居不在这一栏;

  5.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注意自然人需要下落不明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6.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进行夫妻生活或生育,无法治愈,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关系,矛盾尖锐,不能同居;

  8.如果一方在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长期无法治愈,或者如果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则视为夫妻关系破裂,法院调解无效,非患病方安排患者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可以离婚;

  9.一方虚构经济条件、知识等,欺骗另一方领取结婚证,导致夫妻情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10.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没有同居,没有夫妻感情基础,没有和好的可能;

  11.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当事人婚后立即提出离婚,或生活多年但未建立夫妻关系的;

  12.一方违法犯罪被判处长期监禁,或者其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造成感情破裂;

  13.如果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6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说明原告对离婚有坚定的态度,夫妻关系没有和解的可能,法院通常会准予离婚;

  14.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5.《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如一方与他人长期通奸,经过反复教育,严重伤害夫妻关系。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关系破裂,就没有和解的可能。如果当事人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将决定允许双方离婚。

  另外,当事人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或者起诉解除婚姻。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权利和义务。

  法律规定

  1.婚姻无效的情况。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2.胁迫婚姻。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强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时效要求。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未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婚姻的理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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