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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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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将房子给孩子好吗?(离婚前将房子过户子女)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6-09 09:56:29点击:479

  离婚时,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确定房屋属于子女,离婚后一方往往会在实践中食言。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食言,各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也没有达成共识,因此往往存在同一案件中不同判决的情况。

离婚将房子给孩子好吗?(离婚前将房子过户子女)

  我们认为,这种赠与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图,具有不可撤销性。

  首先,离婚协议规定财产属于子女。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一年起诉撤销或变更协议,则只有在法院发现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和胁迫时,才能撤销或变更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因此,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的内容是夫妻协商处分财产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允许撤销。

  二是法院出具的文件(一般为调解书)确定财产属于子女。鉴于双方在离婚时就房屋分割达成协议,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法律文件生效时,即子女享有房地产所有权,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件向当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转让手续。

  在实践中,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的合理时间内未能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件(通常为调解书)将财产转让给子女,另一方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以子女的名义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当事人可以凭法院判决、协助书等文件直接办理转让手续,即不需要对方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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