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律如何起诉离婚(家暴起诉离婚流程过程)
美好的婚姻是许多人向往的,但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才能变得更好、更幸福。事实上,许多夫妻会因为家庭琐事而争吵,甚至开始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产生离婚的想法。那么,家庭暴力如何起诉离婚呢?在这里,我想介绍一下离婚诉讼的具体过程。让我们看看!
第一步:想离婚的一方写离婚诉状,准备家庭暴力的证据(报警记录、伤害鉴定等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步:预付诉讼费用,一般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为50-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0.5%交纳。
第三步: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将对原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第四步:立案后,法院将起诉书副本、证据等材料送达被告,然后由被告进行答辩。
第五步:法院将首先进行调解,因为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要程序。如果双方同意离婚,法院将组织双方调解离婚,并制作调解书。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将继续审理。
第六步:法院将根据原告和被告提供的证据决定是否允许双方离婚。如果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的关系确实破裂,例如,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的家庭暴力,则可以确定双方的关系确实破裂,并且判决允许双方离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关系破裂,法院将不会裁定双方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允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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