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没领证的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没领证财产怎么处理)
未领结婚证的,由双方协商处理财产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平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应属于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
夫妻有平等的权利处理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应归一方的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如果没有协议或协议不明确,则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分别约定。如果第三方知道丈夫或妻子所欠的债务,则应按照丈夫或妻子的每笔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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