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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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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协商共同抚养孩子吗?(民法典相关规定)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08-23 09:38:39点击:376

  法律咨询

  你好,我和妻子何某是在2013年结婚并生了一个儿子后认识的。现在我们要离婚了,因为我们的关系破裂了。然而,我们都想抚养孩子,没有人妥协,所以双方都制造了很多麻烦。在那之后,他提议我们俩轮流抚养孩子。我想了想,同意了。然而,我想知道我们是否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同意双方轮流抚养孩子?这种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吗?

离婚可以协商共同抚养孩子吗?(民法典相关规定)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绝对自愿,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出具离婚证明。”此外,《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规定:“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给予许可。”由此可见,双方只要就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离婚。

  应该强调的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达成的协议的内容。只要双方都是自愿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他们都是合法有效的,可以处理离婚。此外,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如果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可以使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父母双方可以讨论轮流抚养子女。换句话说,在抚养子女的问题上,法律是基于子女的最大利益。在此基础上,由一方或双方依次抚养是可行的。因此,如果你认为与妻子轮流抚养孩子有利于保护孩子的利益,只要你们两人达成协议,你就可以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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