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哪些情况会允许离婚(诉讼离婚起诉条件)
在离婚诉讼中,允许离婚的案件包括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抛弃家庭成员等。
一、诉讼离婚中允许离婚的情况
在诉讼离婚中允许离婚的情况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关系破裂,调解无效,应允许离婚。
二、离婚诉讼可以完全委托律师处理吗
离婚诉讼不能完全委托律师处理。
在一般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有法定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庭时,可以不出庭。然而,离婚案件有特殊规定。
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即使是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理解和准确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意志的变化。为了维护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
三、离婚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提醒您,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1.一般情况下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即由被告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士兵对士兵提起的离婚诉讼,其中一名士兵为非文职士兵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均为士兵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案件,离婚管辖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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