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诉讼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婚姻续期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他首先需要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达成协议,他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有重婚和家庭暴力,双方的关系确实破裂,他应该被判离婚。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程序只要求婚姻关系的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消除与另一方的夫妻关系。起诉离婚时,起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和副本。投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和地址。
2.诉讼请求及其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二、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怎么办?
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应首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法院发现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不可能进行调解。法院可以作出判决,允许双方离婚。调解无效的,可以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婚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三、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准备离婚诉讼的材料如下:
1.婚姻续签的实际材料;
2.婚后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因第三方干预导致离婚的,应当提供第三方干预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应提供诊断和鉴定证明;
3.证明夫妻关系现状的材料。例如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的情况。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的育儿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的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资产类型、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夫妻双方的收入、存款等。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额度、负债、债务数量、借款人姓名、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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