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协议离婚的条件要求)
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双方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已签订离婚协议并抚养子女.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双方自愿离婚,有民事行为。
一.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
(1).双方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合法有效;
(2).双方已签署离婚协议并抚养子女.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
(3).双方自愿离婚,有民事行为。
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
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抚养子女.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明。
夫妻二人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和抚养子女的意向.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建议。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起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登记程序有哪些?
1.检查证书和证明文件;
2.向当事人说明离婚登记条件;
3.询问当事人关于离婚协议内容的离婚意想法;
4.双方自愿离婚并抚养子女.资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声明人”第一栏的签名需要在宣誓人面前完成;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是宣誓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备案一份。
6.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提交的证明.申请离婚登记声明.审查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
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夫妻,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在办理离婚协议时,双方需要签署离婚协议来抚养子女.财产分割.同意债权债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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