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撤销吗(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是一种混合合同,其中离婚和子女抚养属于个人关系,资产和负债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处理。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不能随意撤销。
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可以随意撤销吗?
1.离婚协议是一种混合合同,其中离婚和子女抚养属于个人关系,资产和负债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条款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辑解释(一)》第70条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欺诈行为.有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主张。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发现欺诈行为.有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主张。
二.离婚协议中的捐赠资产是否可以撤销?
在离婚协议中,一般不允许撤销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向他人免费提供自己的资产,受赠人只能接受。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根据单方面的意图表示撤销赠与合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共同讨论的结果,是双方共同赠与的意图表达。独立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条款。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抚养子女的意愿.协商一致的资产和债务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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