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起诉离婚须准备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当夫妻选择离婚时,涉及到很多问题。通常,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离婚诉状。当然也可以到法院口头起诉,法院会做出相应的记录。
1.被告和原告的基本告的基本信息,具体指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居住地;
2.注明诉讼请求,一般在离婚诉讼中会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与育儿有关的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看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请求相关财产分割;
3.写下事实和理由,总结双方何时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什么原因离婚等等。
4.具体人员的姓名和日期。离婚起诉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你口头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做记录,需要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二)婚姻关系的确认,即结婚证原件。
结婚证原件这是离婚时必须出示的信息,这是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
(三)原告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
这主要是针对有养育权的纠纷,没有孩子自然不需要提供。
(五)夫妻共有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内容的价值等。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这是必不可少的,所以需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二.第一次第一次诉讼能起诉多久?
在第一次诉讼离婚后,需要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不允许离婚和调解的离婚诉讼应当作出判决.没有新的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新理由,不予受理。
三.第一次诉讼离婚对方不出庭会判离婚吗
原告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撤诉情况予以处理。离婚的被告不到法院,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出庭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参与判决的。审判时,只有一方出庭,人民法院只询问出庭一方.核查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出庭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是缺席判决。
当离婚被告不上法庭时,法院的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出法院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离婚被告不去法院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法院已依法将传票传唤出庭;
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疾病不能去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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