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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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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约定房产给孩子协议怎么写(离婚时把房子写给孩子的协议)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1-04 10:06:41点击:819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离婚时,需要分割资产,确认孩子的监护权等等。那么离婚财产给孩子的协议呢?

  一、离婚财产给孩子的协议

  离婚协议是夫妻围绕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过错方赔偿等相关事项达成的利益平衡的结果。在离婚协议中,如果有夫妻将共同住房捐赠给子女的条款,这是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令人满意的结果。在父母和孩子之间,形成免费的礼物。根据《中国民法》第186条第2款的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和道德义务属性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于上述规定。这项规定赋予特殊赠与强制执行的效力。在尊重当事人合同自由和物权利益的同时,引导人们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基本道德要求。因此,在夫妻离婚协议中,如果约定房屋属于子女的内容可以确定为赠与合同,但当一方反悔要求撤销,则可以适用具有道德义务的赠与不能撤销的规定。

离婚时约定房产给孩子协议怎么写(离婚时把房子写给孩子的协议)

  二、离婚后后悔后悔想重新分割房产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后一年内财产分割的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主张。

  在现实生活中,当夫妻一方离婚时,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他们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面有很大的妥协,但离婚后,他们不相信“显失公平“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显失公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变更或者撤销的法律情形。因此,由于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此类请求将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可以看出,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协议不是儿童游戏。一旦协议条款难以接受,可以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但一旦双方签署,原则上应遵循。除非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否则不得变更或撤销协议。

  三、夫妻离婚财产是资产吗?

  (一)房产增值部分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购买的房屋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屋升值部分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婚后房屋赠与

  《民法典》

  规定:是针对一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转让的,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有人想赠与房产,应该先转让。如果男方买房,登记为双方名称,房子属于男方,但女方可以获得相当于房价10%-50%的赔偿。

  (3)父母一方出资买房

  《民法典》

  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产权,视为仅赠与子女一方,房地产应确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屋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以投资人父母子女的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

  (4)父母双方出资买房

  《民法典》

  规定: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买的房地产的产权以一方子女的名义登记,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房地产可以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确认为共有。换言之,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给孩子的礼物,另一方无权分割。

  (5)婚前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民法典》

  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且房地产以首期款支付人的名义登记,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按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金额及相应资产的增值,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补偿金额相当于已偿还贷款的一半及相应房地产的增值价值。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夫妻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房屋属于购房一方,另一方只能获得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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