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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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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可以拿到证书(离婚冷静期结束多久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1-07 09:44:25点击:636

  离婚冷静期后,您可以领取离婚证明。时间是30天。如果超过时间,将被视为取消离婚申请。你需要再次登记离婚手续。冷静期30天后,双方必须在冷静期30天内到民政局登记离婚。如果一方不去,你必须再等30天的冷静期,因此,小心不要超过时间获得证书。

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可以拿到证书(离婚冷静期结束多久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一.离婚冷静期后多久可以拿到证书

  1.离婚冷明可在离婚冷却期后30天内领取,视为撤销离婚。离婚冷却期规定:夫妻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婚姻仍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双方仍为夫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离婚登记申请可以从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应用程序。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文件和证明文件:

  1.大陆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符合《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

  3.离婚登记申请(附件1)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审。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遗失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人可以根据另一份结婚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遗失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提供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备案专用章。婚姻登记人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接受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初审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单》(附件2)。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离婚登记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3)的,应当出具。

  (3)冷却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受理离婚登记申请收据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离婚登记申请(附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确认表》(附件5),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申请书》(存根联)一并归档。

  离婚登记证能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明,则视为在离婚冷静期满后30天内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离婚冷却期届满后30天内(最后一天为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为期限届满之日),双方应持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不符合离婚登记要求的,不得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离婚登记通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的规定办理登记,并出具离婚证明。

  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自行存放,婚姻登记处备案一份。婚姻登记员在双方持有的两份离婚协议上加盖印章“该件与归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年××月××日”加盖长方形红色印章,并填写日期。多份离婚协议同时在骑马缝上加盖印章。当事人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原件应当归档。婚姻登记处应当在离婚协议的备案范围内“×××登记处归档××××年××月××日”填写长方形红色印章的日期。

  离婚后,你可以在办理手续后拿到离婚证。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只有30天。如果你错过了时间,你应该重新登记申请离婚。在离婚过程之后,即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证书颁发)的过程。冷静期为30天。如果双方在理性期间向民政局登记离婚,则在冷静期后30天内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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