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能否申请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流程)
诉讼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必须在紧急情况下提出。申请人在诉讼前必须提供财产保全担保,并规定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措施将终止。
一、诉讼离婚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离婚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丈夫和妻子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让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理由是保护婚姻的共同财产不受恶意损害。但是,申请人应当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交相应的担保,并在30天内提起离婚诉讼,否则法院将在30天内取消财产保全。
第二,如何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需提供担保,可提供相应的担保资产。申请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
1.申请保全人和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根据事实和理由请求事项。
3.要求保全金额或争议标的。
4.被保全财产的明确信息或被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信用证明,或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三、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财产保全扣押、冻结三种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为避免任何单位和个人处置财产而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2.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转移到某一地点进行扣押,避免任何单位和个人处置的财产保全措施。
3.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禁止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让其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资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季节性商品、新鲜、易腐、变质等不适合长期储存的物品,由人民法院存放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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