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流程和程序(司法程序流程)
离婚诉讼程序首先是收集证据并提交起诉书,然后等待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确定开庭时间后参与诉讼并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查明事实后作出判决。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包括婚姻有效续期证明、子女证明、财产清单、夫妻经济状况等证明材料。
一、什么是离婚诉讼程序?
离婚诉讼程序大致如下:
1.收集证据
通常证明婚姻关系、孩子的出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共同债务,如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存款证明、房产证等。
2.写一份起诉书并提交给法院
起诉书主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情况、主张、事实和理由。
3.排期开庭
法院受理后,会送传票,会安排法官审理,然后组织开庭。
4.法院开庭后,经双方提交证据,说明自己的主张后,将作出判决,送判决书等。
二、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准备离婚诉讼的材料如下:
1.婚姻续约证明文件;
2.婚后夫妻感情发生变化,导致离婚原因的证明文件。如果离婚是由于第三方干预造成的,应提供第三方干预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材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应提供诊断和鉴定证明;
3.证明夫妻关系现状的文件。如分居,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的情况。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证明、夫妻双方的养育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资产品种、数量、现状、获取时间和方式;
6.夫妻经济状况。夫妻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额度、债务、负债数量、债务人姓名、地址等。
三、诉讼离婚管辖法院
根据以下规则,诉讼离婚管辖法院确定:
1.一般由被告住所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1)对失踪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2)对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3)对被囚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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