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离婚协议怎么写(孕期离婚协议书)
在撰写怀孕期间的离婚协议时,应当注明夫妻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双方愿意离婚的意图,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处理。如有其他子女,应明确说明子女监护权的所有权和赡养费的支付。
一、怀孕期间离婚协议怎么写?
孕期离婚协议的撰写应注明以下内容:
1.注明夫妻名称、职业等基本概况;
2.注明双方同意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协商一致资产、债务处理、子女出生后监护权分配等事项。
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提出离婚。
二、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前,你可以回去。离婚协议生效后,一般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但离婚后一年内的财产分割必须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法典>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如果妻子和妻子在离婚后同意就财产分割问题忏悔并要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未发现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主张。
三、离婚协议何时生效?
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离婚协议是夫妻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其他相关问题上达成的一致意见,目的是停止夫妻关系。它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与子女抚养、资产和债务处理协商一致。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提供,如有侵权请联系站长删除!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shlih.com/flzs/lhjf/5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