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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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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法官会问什么(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技巧)

作者:华荣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11-24 09:47:55点击:1834

  在第二次离婚诉讼中,法官会询问双方了解时间、地点和情感基础,询问双方婚后的爱情,为什么会有冲突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是否坚持离婚,并询问双方对子女监护权的意见。

第二次离婚法官会问什么(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技巧)

  一、第二次离婚法官会问什么?

  第二次诉讼离婚法官会问以下问题:

  1.询问双方当事人何时认识,如何认识,是否有感情基础。

  2.询问双方当事人何时登记结婚,婚后是否怀孕。

  3.询问双方婚后的爱情如何,为什么纠纷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双方是否分居。双方是否坚持离婚。

  4.询问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和负债,双方是否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

  5.询问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意见。

  二、第二次离婚起诉法院受理多久?

  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对于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在判决、判决、调解书中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人民法院批准撤诉的判决外,应当通知原告申请再审。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决离婚诉讼、判决、调解和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新的理由。如果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原告将不予受理。

  三、第二次离婚诉讼一般会判离婚吗?

  第二次离婚诉讼的判决是否取决于是否有新的证据证明这对夫妇的婚姻破裂。《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离婚诉讼;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

  (五)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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